“四种形态”的提出,对于以纪律建设推进从严治党、依规治党具有重要意义。视觉中国资料【编者按】2015年9月,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、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福建考察时强调,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“四种形态”,党内关系要正常化,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,让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成为常态;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;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、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;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。“四种形态”的提出,对于以纪律建设推进从严治党、依规治党具有重要意义。实践中,如何运用好这“四种形态”,实...